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37条的规定,解决合同纠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为了帮助读者了解这4种方式,我们分别作详细介绍。
(一)协商解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 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 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则。当事人之间为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无效。
发生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分清责任是非。协商解决纠纷的基础是分清责任是非。当事人双方不能一味地推卸责任,否则,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因为,如果双方都以为自己有理,责任在对方。则难以做到互相谅解和达成协议。第二,态度端正,坚持原则。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既互相谅解,以诚相待、勇于承担各自的责任, 又不能一味地迁就对方,进行无原则的和解。尤其是对在纠纷中发现的投机倒把,行贿受贿,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揭发。对于违约责任的处理。只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合法的,就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过错方应主动承担违约责任,受害方也应当积极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决不能以协作为名。 假公济私,慷国家之慨而中饱私囊。第三,及时解决。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僵局,争议迟迟得不到解决时,就不应该继续坚持协商解决的办法,否则会使合同纠纷进一步扩大,特别是一方当事人有故意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更应当及时采取其他方法解决。
(二)调解解决,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
第二、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和仲裁不同;
第三、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政策,进行合法调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顾法律与政策在“和稀泥”。
发生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通过第三方主持调解解决纠纷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自愿原则。自愿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纠纷发生后。是否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完全依靠当事人的自愿。调解不同于审判,如果纠纷当事人双方根本不愿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那么就不能进行调解。二是指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达成。调解人在调解过程中要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相关系人的意见,在查明事实清是非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耐心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人既不能代替当事人达成协议,也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协议的内容有意见,则协议不能成立。调解无效。
第二、合法原则。根据合法原则的要求,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不得同法律和政策相违背,凡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应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参照合同规定和条款进行处理。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调解,主要有以下2种类型:第一是仲裁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由仲裁机构主持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书、与仲裁机构所作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方执行。对方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依照生效的调解协议书强制其执行。第二是法院调解。又称为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合同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方法。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 解协议,人民法院据此制作的调解书,与判决具有同等效力。调解书只要送达双方 当事人,便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执行,如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判决,不应久调不决。
合同纠纷诉讼和其他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特别是和仲裁方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 家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是通过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的。审判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审判人员的权利, 但是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
3、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有权依法受理。
4、诉讼的程序比较严格、完整。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第一审程序又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另外,还规定了撤诉、上诉、反诉等制度,这些都是其他方式所不具备的。
5、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判生效后,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就该判决中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再 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再对同一案件进行审理。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权利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任何公民、法人包括其他织织都要维护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负责地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判决,如果拒不协助执行或者阻碍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来保证裁判的实现。也是诉讼形式别于其他解决纠纷形式的一个显著的特点:
发生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之间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从社会和个体的角度来看,具有如下意义:
1、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这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进一步实施,经济建设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商品流通分配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困扰,逐渐市场化,各种形式的经济实体都可以平等自由地参与市场竞争、而他们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大量地表现为通过订立和履行合同以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因而,合同纠纷的发生,就会给正常的交易造成障碍,合法有效的权利义务关系遭到破坏,从而使社会经济生活的某个环节出现故障,造成一定的社会经济问题,如某项经济合同中断,局部生产停顿。一些设备无法使用,一定的资金不能周转流通,直接或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所以,合同纠纷通过诉讼得以及时迅速的最终解决,就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2、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对外开放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我们无论是引进先进 技术、设备,还是吸引外商投资绝大部分是通过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来实现的。因 此,妥善地解决好涉外合同纠纷诉讼,创造良好的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的法制环 境,对于进一步搞好和扩大对外开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促进生产发展,保障人民生活需要 合同纠纷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与国家的经济建设,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不能及时正确地解决、企业的产、供、销就不能正常运行,商品交易就不能正常进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需要就得不到良好的保障。所以合问纠纷是 关系到促进生产发展,保障人民生活需要的大问题。
4、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合同纠纷诉讼的解决过程,是向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达严格执法的过程,也是向社会宣传法制的过程。通过诉讼、使当事人了解和掌握了一定 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法、守法的意识,这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无疑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
5、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获得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合同纠纷的诉讼解决,就是要分清责任是非,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可以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区别合同纠纷和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犯罪,及时地制止违法行为,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